根据《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高校毕业见习生管理办法》,结合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(以下简称“集团”)2009年度用人计划,经研究开展集团2009年高校毕业见习生招考录用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招录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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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习岗位类别 |
见习岗位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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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医临床 |
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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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理专业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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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像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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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验 |
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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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药学 |
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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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幼专业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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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类(康复)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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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产专业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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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专业 |
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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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61 |
二、 招录对象
近两届高校毕业生(以马鞍山市户籍毕业生为主)
三、 招录程序和方法
本次招录工作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。
(一) 报名与资格审查
1、报名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。报考人员须填写《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2009年招录高校毕业见习生报名资格审查表》,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,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。
2、报名时间:2009年5月25日—5月27日,上午8:30—11:30 ,下午2:30—5:30。报名地点: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人力资源部(市卫生大厦十一楼)
3、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(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、学位证书的,录用后需补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,否则取消录用资格) 、1寸照片2张。
4、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,6月1日-3日到集团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。
5、根据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皖价费〔2006〕226号文件规定,报考人员交纳报名费45元。
(三)考试
1、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,满分100分。
2、考试内容: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(各占50分)。
3、考试时间:2009年6月上旬(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)
4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书参加考试。
5、根据考试成绩按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确定拟录用见习生名单。
(四)体检与考核
1、拟录用见习生需进行体格检查,体检由集团指定医院进行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,本人可以提出书面复检要求。复检只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。
2、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。
3、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录岗位缺额的,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,规范考试程序,严明考试纪律。
2、为保证招录工作公平、公正,招录工作接受集团监察部门监督。
五、有关事项
1、本公告由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负责解释。联系电话:0555-2366531。
2、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高校毕业见习生有关政策可查阅《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高校毕业见习生管理办法》。
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

